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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社保】关于“金税三期”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部分业务的公告
公告
关于做好“金税三期” 上线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经办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盐城市地税部门将于2016年9月22日18:00至2016年10月8日8:30期间暂停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征收、开票等所有业务办理。根据苏地税函[2016]213号《关于做好“金税三期”上线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经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享受和相关业务办理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发送社保数据
2016年9月22日起暂停使用三方平台向地税发送社保登记信息、社保修改信息、社保征缴计划。
二、恢复发送社保数据
2016年10月8日金税三期上线后恢复使用三方平台,向地税发送社保登记信息、社保修改信息、社保征缴计划。
三、经办业务处理
1、各级经办机构日常申报业务工作正常办理。
2、2016年10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应在9月30日前完成征缴计划核定与征集工作。
3、对于金税三期上线停机期间社会保险费无法回传、到账等因素造成个人账户记载业务暂缓办理,待金税三期上线恢复三方平台回传、到账服务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参保单位在金税三期上线暂停服务期间相关业务办理,同时确保经办服务人员知晓相关事项处理口径。
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6年9月18日